性质不同、盈利方式不同、经营对象不同等。
1、性质不同寄卖行以旧货小物品寄存代销为经营活动,属一般商贸行为;典当行是以资金借贷为经营活动,它属于特殊工商企业。寄卖业务为信托贸易业务,典当业务为特殊的金融业务。
2、盈利方式不同寄卖行通过商品寄卖后收取手续作为盈利手段;典当行通过发放贷款,以收到利息和费用为盈利手段。 典当行典当行,亦称当铺,是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正规边缘性金融机构,是以货币借贷为主和商品销售为辅的市场中介组织。
3、经营对象不同寄卖是物品所有者委托寄卖行代为销售;典当是物品所有者将物品抵押给典当行。典当是现场取得一定当金。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,根据协议,寄卖行没有物品的所有权,只有物品在寄卖期间的管理权,即物品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。寄卖行也只是在物品售出后,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用。不买断、不现场放款。 典当期间,物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都发生了转移,从原物品所有者那转移到典当行。